兵工装备公司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有关安全生产部分宣贯学习 |
2021-03-22 09:51:44 信息来源: 信息作者: |
3月19日上午,兵工装备公司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有关安全生产部分》宣贯学习,参加培训学习的为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安全员,共计68人参加培训,公司总经理余泽并对此次宣贯学习进行主持和动员,会上总经理将刑法修正案(十一)发布背景以及如何避免新刑事法律风险做了重要讲解,之后由技安环保部李晓朦进行相关案例讲解。 此次培训主要内容为刑法修正案(十一)安全生产相关解读,并观看了《树牢法制意识,实现安全发展》电教片,对刑法修正案(十一)首例负责人因隐患入刑案例进行剖析讲解,以及对十二个典型判刑案例进行剖析,案例淋漓尽致的诠释一句话“安全责任是全体人员的,不仅仅是安全员一个人的”。 此次培训给受训人更直观更震撼的感觉,使受训人员真正意识到”安全责任重于泰山”这句话,课程结束后,各单位对培训内容进行传达教育。(文:李晓朦 摄:刘庆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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